按照《武汉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要求,我局扎实推动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29)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武汉市共有406个地下加油罐,目前尚有279个未完成更新改造,滞后于国家和省“水十条”目标要求,亟需加大改造推进力度。
二、整改目标
大力推进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确保完成比例有较大提升。
三、整改措施
1.彻底清查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设施,督促全市加油站(点)加快改造进度,优先完成建站(点)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2.严格执法监管,对未按期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点),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商务部门对未按期完成改造工作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直至全部整改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制发了《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加油站防渗设施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加油站防渗设施改造期间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二是制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大源加油站发生闪爆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组织开展加油站防渗设施改造督导检查,对重点加油站防渗设施改造进行复核检查,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问题隐患。三是组织开展成品油经营储存整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了加油站防渗改造期间安全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已完成,改造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82899976。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