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和我市安全事故(险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应急状态,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指出,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尤其是国庆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增多且集中,加之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的区进入复产复工高峰期,安全风险增大,防风险、保安全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以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为契机,狠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寄递物流、供电、供水、通信、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问题。
通知强调,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暗查暗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带头深入一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全力做好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特别是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要严格监管执法,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分包转包、资质管理不到位、培训教育缺失等行为。要提前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节假期各类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突出城乡结合部、老旧社区、插花地带、“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微企业、夜市、居民小区、商住楼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要加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旅游、消防、燃气等安全知识以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识险避险能力。要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会商研判,滚动发布预警信息,毫不松懈做好森林火灾、强降雨等防范应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三三制”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禁脱岗、漏岗以及信息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要进一步完善假期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