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组织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市应急管理局向全市公开遴选武汉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武汉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申请的受理审查、三级达标评审报告的审核、现场评审抽查、评审结果统计报告、证书颁发等工作。
二、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应急管理局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审查,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武汉市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教育培训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武汉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机构运营正常,资产状况正常;
(三)机构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和口碑良好;
(四)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无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五)具备承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质;
(六)具备独立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的内设机构,该内设机构不参与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工作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且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资料
(一)机构概况;
(二)评审组织工作方案、制度;
(三)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按全年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据实结算。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税金等费用,办公及其它合规费用。
以上申报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请于2021年3月16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11号,联系电话:027-82890849。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