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将开展“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高新四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群力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火官庙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九峰加油站。
二、检查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一)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四)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五)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六)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规定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