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市石化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国内外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情况和当月气候特点、企业实际,结合中秋节、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石化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科学研判,向全市化工企业、各区、市有关部门发出9月份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的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督促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安全风险。
《提示》指出,9月份,气温逐渐下降,昼夜温差逐步增大,天气干燥,火灾风险上升。各区、各石化专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各地事故教训,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抓好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巡查巡检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范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
《提示》提醒,入秋后,天气干燥,火灾风险增大,易发生火灾事故。各相关企业要紧密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消防工作实际,综合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并落实配套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排查温度、压力、液位和紧急切断等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罐区装卸环节的安全管控情况;排查罐区防火、防静电等落实情况;排查自动灭火系统、冷却水系统、消防水炮、消防水泵、消火栓、消防水管网、火灾报警系统等设施,存在问题的立即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维修,确保使用正常。
《提示》指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当前正从高温期间停产检维修集中转向生产经营,可能存在超负荷生产、设备开机运行、设备连续运转产生故障引发事故的风险。各区、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统筹安排,加强生产组织和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督促企业辨识内部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分析,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合理安排人员轮休、值班、备勤等事宜,确保员工精神状态良好。
《提示》强调,要严格防范企业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不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日常巡检、维护,设备设施故障损坏后未及时发现或检修,维修人员力量、技术配备不足或盲目作业等情况。针对各重要时段,要督促企业合理安排维修人员值班备勤,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中关于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的要求,持续做好节日期间日常巡检和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各类安全附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报警联锁装置等有效投用;督促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员工应急培训,配齐应急物资装备,确保在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