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抢险队成员单位:
根据市防指8月5日通知,我市已从8月6日0时起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武汉市城市防洪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级各防汛抢险分队从即日起由集结待命,调整为原岗待命,派驻各分队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原单位待命。
由于我市堤防长时间高水位浸泡,易发生脱坡、渗水等险情,防汛抢险形势依然严峻,市级防汛抢险队伍返岗待命后,仍须提高警惕不放松、做好随时处置险情的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分队回撤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回撤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流程,提前与驻在区防汛办和相关部门做好沟通,科学规划返岗路线和时间,做好人员、装备及路途安全管控等工作,确保返岗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二、保持常态化备勤状态。要充分认清防汛备勤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统筹,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防汛备勤,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要坚决服从市防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把防汛备勤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各防汛抢险分队人员不散、物资不乱、装备齐全,枕戈待旦,随时待命。
三、切实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要督促指导各防汛抢险分队继续开展日常训练和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提升防汛抢险队伍的综合战斗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度汛作出积极贡献。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