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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00:00  【 下载 】  字号:[ ]



武安监管〔2015〕21号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现将《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和宣贯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应急工作基础,完善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圆满完成武汉“万亿倍增计划”任务提供坚强安全生产环境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一)深化宣贯工作,落实“三个同步”。广泛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责任意识,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中同步筹划、同步部署和同步落实。



(二)开展警示教育,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汇总、剖析近年来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将事故案例作为应急教育培训的重要学习资料,督促各有关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整体水平。



二、开展执法检查,夯实应急基础



(一)全面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结合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5〕9号)文件精神,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应急装备配备和应急救援协议签订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为检查内容的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属地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互检互查活动。下半年,组织各区安监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同志针对各区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队伍建立、应急装备配备和应急实战演练等内容,开展互检互查活动,相互学习,共同探索,逐步提升各区安监局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规范预案管理,推进实战演练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一是指导、督促各区政府对照新修订的《武汉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完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审工作,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督促各区安监局按照规定完成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备案工作,并与政府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形成体系。二是督促各有关企业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安办〔2012〕41号)要求,完成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注重与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预案的衔接,规范应急预案的评审和备案,不断提升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应急演练工作。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应急演练周”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战演练。督促各区安监局和各有关企业按规定完成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二是规范应急预案演练总结评估工作,撰写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演练工作经验和教训,并有针对性完善应急预案。三是推动现场处置方案普及工作。由各区安监局在所属监管企业中选取1-2个应急预案管理较为完善的企业,着力推动车间、班组、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拟制及论证,将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化解在基层,避免事故升级及发生次生事故。四是组织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结合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各区安监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同志进行现场观摩,着力提升综合应急演练水平。



(三)加大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力度。一是督促各有关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以全面提升岗位从业人员应急能力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设置培训内容、严格培训考核、抓好培训落实。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全面落实应急培训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各有关企业预案管理培训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其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面向一线员工普及应急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员工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夯实应急基础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应急演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增强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防范能力。



四、规范信息报送,加快队伍建设



(一)规范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建立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应指信息〔2015〕1号)的文件精神和省安监局相关要求,督促各区安监局做好应急演练情况半年报、年报和专报的报送工作,及时收集各区应急演练工作情况,确保按时保质报送相关信息。二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季报表的报送工作,督促各区安监局和各有关企业落实专人、规范程序、按期上报,努力做到不谎报、不迟报和不漏报。三是完善事故灾难信息预警机制。根据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统计情况,及时做好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和发布,强化与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联系沟通,全面提高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二)加快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督促各有关企业设置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各区属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建立以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兼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等其他力量为补充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



 


 




 


抄送: 省安监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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