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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801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26 17:52  【 下载 】  字号:[ ]

我省是在全国最早开展安责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配套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为更好落实建议办理,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将安责险有关内容写入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我市出台了《中共武汉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发[2017]17号),其中“(十九)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部分,明确提出“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二是积极制定出台安责险工作推进政策措施。以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武安办[2018]43号),《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市安责险参保企业范围,对各区政府和各部门在安责险推进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细化。

三是将安责险参保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将安责险参保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对企业安责险参保情况同步进行检查,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参保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监督检查同时,我局执法人员还积极向企业宣传安责险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定,提高企业对投保安责险重要性的认识。

四是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向安责险转化工作。及时协调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对全市已存储风险抵押金但未投保安责险的企业,采取直接将风险抵押金转为安责险方式。

五是加大安责险工作宣传力度。我局积极利用现有手段,积极宣传安责险工作,除在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工作中进行宣传外,我局还加强与保险服务机构合作,印制了宣传资料册,利用召开系统工作会、举办培训等机会,对安监干部和企业进行宣传,并将安责险宣传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安责险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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