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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7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26 18:06  【 下载 】  字号:[ ]

市消防救援支队认真分析提案中反映的隐患问题,审慎探讨研究了五项工作建议,分头部署、逐项落实。

一、针对“严格消防审查,严堵违规设计施工”的建议

截止目前,市消防救援支队已经同城乡建设局依法完成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事中监管等工作职能的移交和承接,目前已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组织两个部门及市编办就具体编制岗位、运行模式、流程再造、技术环节把控等顶层设计内容进行深入切磋协商,后续相应规则制度将陆续出台。按照新修订的法律规定,一定规模的高层建筑及建筑群将作为消防必审必验的“特殊建设工程”,从规划、设计、审查、施工、验收投用到后期日常监管等环节融入一整套全流程的闭环管控,确保高层建筑的源头和本质安全。

二、针对“加强演练,提升群众消防意识”的建议

我们完全采纳在新交付高层住宅楼入驻时,联合房管部门责成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告知服务的工作举措,并将此内容纳入房屋交付资料中签字确认,明确每名业主参与维护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开辟小区、楼栋公共宣传告知栏、电子广告屏等信息发布资源,定期发布符合小区实际、适应季节特点的消防安全提示和日常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定期发动组织各楼栋开展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发动高层建筑小区业主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建立并签订防火公约,明确消防车道、公共通道、疏散楼梯、屋顶平台、避难层、建筑公共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资源的日常维护、管理主体、职责及经费来源等核心问题。

三、针对“全面清理消防通道,确保畅通无阻”的建议

一方面,我们会在全市层面,持续阶段性开展清理通道、车道,规范电瓶车充电停放等普遍问题的专项整治,另一方面,我们将从立法、建立制度的角度,联合房管部门,夯实物业企业的法定服务职责,将清理保畅的职责压实给物业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四、针对“研制现代消防设备设施,保证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的建议

我们将借助消防产品博览会平台,充分引进、推广现有国内外市场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疏散逃生、高温防护和有毒烟气防护等先进可靠的设施装备,发动代理商通过市场予以推销。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建设、房管等部门,借助宣传平台,积极引导高层建筑使用者的需求,制定政策鼓励购买;对确有普及意义和条件的逃生自救装备,我们将在政府层面制定普惠政策,实施推广应用。同时,在物防手段上,我们还是会更多地致力于在全市智慧城市体系的搭建平台上,嵌入“智慧消防”子系统的建立,充分利用5G手段,实现高层建筑各类物件、事件等管控信息或指令的互联互通,切实实现预防、预警、预判、预控环节的全面超前监管、扁平综合调度。

五、针对“加强消防装备建设”的建议

截止目前,全市现有消防车辆超过410台(其中灭火消防车207台、50米以上举高消防车8台、专勤消防车75台、战勤保障车41台),配备有无人机、消防坦克、101米云梯消防车、高层供水车、路轨消防车、强臂破拆车等高精尖车辆。总载水量1753吨(每个中队总载水量25-30吨),泡沫327吨,干粉25.4吨,大流量供水消防车供水能力达到400升/秒。全市现有消防装备15.2万余件套(防护装备10.6万件套、灭火器材3.5万件套、救援器材1.1万件套)。应该说,这在同类规模的大城市中,消防装备配备等级已经达到了中上等水平。

在市区两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紧密关注武汉市各类行业领域、建构筑设施的发展,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特种装备补充性招标采购。特别是将针对以武汉绿地中心为代表的一批超高层建筑正在规划建设,长江主轴沿线正在启动续建200米以上高楼39栋,地铁路网即将覆盖全市及周边的发展实际,我们将重点提升应对超高层、地铁隧道、化工类场所灾害处置装备(如:举高救援消防车、高压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远程供水系统等装备器材)的采购配置比例。同时,为应对消防救援主力队伍改革后即将承担“大应急、全灾种”职能定位,我们已将一批生化侦检消防车、大跨度举高消防车、消防灭火机器人、液压破拆工具组、遥控消防炮等高精尖器材装备纳入2020年购置计划,为武汉消防救援装备整体提档升级做好谋划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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