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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4:59  【 下载 】  字号:[ ]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做好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我局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局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法治思维不断强化,牢固树立了以法治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局主要领导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4次。局政策法规处发挥局专业法制机构作用,进一步增强专业力量,充实了2名法学专业背景同志,强化了对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了法制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应急管理地方立法逐渐提速。一是起草了一部规章。扎实抓好《武汉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先后完成了该规章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送审等任务,并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了修改、条文释义等工作,该规章将于近期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该规章的出台,将填补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方面地方立法的空白。二是开展了三次立法调研。开展《武汉市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立法调研,掌握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现状、问题、外地经验做法及立法有关建议,形成了立法调研报告;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开展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需求,提出将《武汉市应急救援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作为2021年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对该立法项目调整范围、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规范的主要问题、拟确定的主要制度进行了明确。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一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出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会前学习制度》等23部党内制度,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基础。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建设。出台《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市应急管理局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市应急管理局互联网+监管实施清单》等文件,健全我局执法制度体系。三是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出台《武汉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将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大幅扩充,内容涵盖安全生产领域主要法律法规设定的处罚内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有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健全决策制度。出台《市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建立重大事项事前事后报备审查机制,完善了集体议事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供法律建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各类重大决策12次,参与文件审核起草45件,参与行政执法法制审查12次。三是严格决策程序。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推进,其他决策事项按照调查研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规范管理。

(五)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编制完成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手册,将我局承担的10大类2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子项进行再细化再分解。二是出台《主动服务·暖企便民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对标先进城市最优做法,树立店小二服务理念,加快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不断简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今年我局审批事项减时限率93%,马上办率达78%,行政审批全面提速,审批服务工作无超时、无投诉。

(六)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日瑧完善。一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落实案审制度,坚持凡案必审,凡审必严,今年已对11起事故类行政处罚案件和2起非事故类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案审。坚持检查制度,每月对局业务处室执法情况和执法文书制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区局执法工作进行抽查。实施讲评制度,不定期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对全市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提升了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制度,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信息。积极参与全市双评议工作,通过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未产生以我局为对象的复议或诉讼案件,无影响大的投诉和重大负面报道。

(七)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全面加强。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统筹。编制了2020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各区局监督检查计划进行了备案,并对各区局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加强督办,推动全系统监督检查工作按时推进。二是推进系统运用。全面启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监管执法系统,推动市执法监督云平台与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监管执法系统进行了数据对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在线执法。三强化安全监管。制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日常考核办法》等文件,构建了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事故分析、排名通报、警示约谈,强力管控事故;出台8大项26小项工作措施,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4+26+4+4”4个专题、26个整治、4项行动、4项重点工程)的整治体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

(八)普法宣传活动效果更加显现。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贯彻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提高市民依法防控意识和能力。围绕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开展法治与我同行 决胜全面小康法治宣传活动,为全面小康筑牢法治根基。二全面组织发动应急主题宣传。在防震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以案说法教育等活动,如以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制作4个公益宣传片,在地铁7条线路车厢、站台显示屏滚动播放;在武汉青少广播、武汉音乐广播每天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播,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在《长江日报》推出以案说法,筑牢安全防线专栏、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印制发放7.5万份安全科普知识挂图及折页等。通过广泛宣传,提升了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红线意识、法治意识。2020年我局被应急管理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九)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未取证人员和证件到期人员参加省厅取(换)证培训和考试,开展了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网络培训,171名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获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强化法制指导。汇编疫情防控相关法规文件及典型案例,编辑《武汉市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目录(第八辑)》,编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为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规指引。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守法意识和用法水平。四是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疫情期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案例进行系统学习,开展应急管理找差距补短板大调研大思考活动,邀请武汉大学民商法教授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集中培训等,提高了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存在不足

(一)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

(二)执法水平能力有待加强。少数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中不文明、程序不到位、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准确、执法文书案卷制作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加强。

(三)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当前安全法治宣传和知识普及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活动期间,日常性、长期性宣传教育不足,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宣传覆盖面不广,宣传实际效果还不明显。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更加严格、规范、明晰的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双随机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加强与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修订调整的衔接,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压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理顺市区以及局内执法职责,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加强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执法,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加强执法内部监督,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定期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

(三)提升执法能力素质。从人员选配、培训、取证、再教育等方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在岗培训,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的要求。

(四)抓好法治社会宣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资源,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和政策措施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法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定期曝光、挂牌督办和以奖代补工作,统筹推进省、市挂牌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以一情况两清单为抓手,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实走深,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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