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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8 17:11  【 下载 】  字号:[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我市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十一个坚持”等精髓要义,法治思维不断强化,牢固树立以法治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制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各项规定,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及时研究解决了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整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政策法规和宣教处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配备,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力量;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组织制定《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确保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规范、合法。今年,我局无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的情况。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呈请市委、市政府中心组集中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向各区区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和企业约80余家单位发放电视专题片视频。举办首期副局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培训全市近50个单位副局级领导。通过培训,强化了全市机关及领导干部的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各区域、各行业领域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的重要法治思想。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分级分类审批监管,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推行申请“一事联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整体性流程优化再造等,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今年,我市应急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零跑动比例均达到100%,减时限比例达93.8%,马上办比例达66.7%,在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网办深度、跑动次数等方面进入全国最优方阵。二是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强化重点监管,按照部门规章要求,完成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报备,并对各区局执法计划进行了备案,强化了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督促全系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强化“双随机”监管,将双随机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年度双随机检查方案,按规范流程开展双随机执法。编制《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推进与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减少对企业重复执法,避免执法扰企。三是抓好执法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情况调研,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明确了改进方向。组建专项整治专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全面自查、深化整改、成效巩固三个整治阶段,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中存在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突出问题得到一定改善。

(三)强化应急管理立法,着力提升立法质效。一是谋划立法项目。加强应急管理地方立法,提出将《武汉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作为2022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并对其立法依据、可行性及主要制度等进行了调查研究。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围绕民法典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事项,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持一致。经清理,对1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订或继续有效的意见,对我局起草的《武汉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04号)提出了修改意见。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成《武汉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武应急〔2021〕1号)的编制,并按时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制定《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修订《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推进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执法系统使用,并完成该系统与市执法云平台的数据对接共享,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效能。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成3起行政许可案件、24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以省、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对全市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参与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和质量。定期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督促执法工作开展。二是持续优化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要求推进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每月报送事项完成情况,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起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备案、修订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从制度源头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协调法律顾问对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的64份合同、文件及2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为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18次。三是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参与全市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城市进程,对照工作任务清单,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按时报送创建材料,支持全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度法治建设重点案(事)件推选活动,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中的典型案例、重要事件进行集中推选宣传。完成2020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编写,宣传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五)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一是推进全员普法。制发《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通知》等文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抓好普法竞赛。2021年上半年组织全市参加湖北省公众应急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取得优秀组织奖,下半年组织全市各区、各部门和单位41万余人参加了全国应急普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三是开展专题宣传。聚焦党政领导干部,在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的专题学习宣贯活动,凝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共识。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施办法》学习宣贯活动,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在武汉音乐广播、武汉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应急纸飞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

(六)抓好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加强纠纷源头治理。制定《武汉市应急管理局信访举报工作规定》《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理办法(试行)》,畅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事项。二是强化舆情引导。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在局网站上公示《武汉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设立互动交流栏目,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透明化,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应民情。出台《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中心,强化涉安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澄清传言谣言,妥善应对负面舆情,消除潜在不稳定因素。三是化解安全生产矛盾。制定《武汉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定(试行)》,规范事故调查各环节和程序,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平息事故引起的纠纷。坚持安全生产月度考核排名通报、约谈警示、现场督导、警示教育等制度,加强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维稳综治、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并与干部晋升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避免产生社会矛盾。今年以来,未发生以我局为对象的复议或诉讼案件,我局监管范围内未发生集体上访、异常性上访等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护航武汉高质量发展。一是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抓手,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重点工作清单”并督促落实,动态更新“一情况两清单”,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深刻汲取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33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等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系统排查,累计排查票面经营企业74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944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8个。组织对全市2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112处重大危险源单元)开展专项检查督导,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专项治理,聚焦钢铁煤气、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领域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8049家次,实施警告732次,关闭非法违法企业42家,行政拘留58人。三是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周调度全市燃气、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企业261612家次,排查一般隐患321091起,整改投入3017.167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310家,吊销证照69家,依法取缔178家,保障了全市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

(二)执法水平能力有待加强。少数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中不文明、程序不到位、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准确、执法文书案卷制作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加强。

(三)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当前安全法治宣传和知识普及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活动期间,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宣传覆盖面不广,宣传实际效果还不明显。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一是完成《武汉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拟定草案初稿,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与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修订调整的衔接,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完成《武汉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三是强化法规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评估完善,制定完善地方应急管理标准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建立更加严格、规范、明晰的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双随机”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二是加强执法内部监督,定期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三是统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及重要文件、合同审查工作。四是完成执法委托备案,抓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五是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保证执法计划协调运转,加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三是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流程,组织牵头负责的执法项目开展,减少对企业重复执法。四是完成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执法系统、“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武汉市行政执法云平台间数据对接共享,避免一次执法重复录入多个系统,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办案效率。五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应急管理领域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建立纪委监委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四)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一是开展“八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向社会传播法治思想和安全知识,优化应急管理法治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资源,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和政策措施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法治的良好氛围。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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