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应急管理局舆情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对舆情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对舆情监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 29.8万元(含财政资金29.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全天候监测
依托大数据平台,对涉及全市的突发舆情24小时全天候监测,范围涵盖互联网新闻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微博平台、微信公众账号、BBS论坛、数字报纸等舆论平台。监测到的敏感信息可通过平台自动推送或经过人工编辑后上报。
2、舆情专报
舆情分析人员在发现重要负面舆情后,或按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制作监测分析报告,同时启动重点跟踪与监测服务,可一事多报,持续至舆情平息。包括针对在全国较有影响的事件进行监测,舆情分析人员将分析该事件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对未来的发展状况给出分析。
用图表形式表现该舆情的发生、发展过程,以点击率、传播率为指标,按照时间顺序绘制曲线图。
对该舆情内容进行分析,找出重要的传播点和相关方,针对该舆情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办法。
3、舆情月报
通过对日常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数据集合,对监测到的信息进行数据整理、系统分析,制作性质分类图(正面负面比例)、绘制舆情走势图、舆情来源图。
月报是以月为周期的舆情数据分析,以纸媒和网媒为区分的信息来源分类占比统计,若干热点关键词排行及分析,重点舆情应对效果分析,舆情总结及建议等内容。
4、舆情半年报
舆情分析人员对半年的主要舆情进行数据整理、系统分析,出具详细的分析报告文本。内容包含半年的舆情性质分析(正面负面比例)、舆情走势图、舆情来源图、总体舆情变化分析、重点舆情演变分析、相关建议及应对举措等。
5、舆情年报
舆情分析人员对一年的主要舆情进行数据整理、系统分析,出具详细的分析报告文本。内容包含当年的舆情性质分析(正面负面比例)、舆情走势图、舆情来源图、总体舆情变化分析、重点舆情演变分析、相关建议及应对举措等。
6、报送时间
1)月报:每月月尾1次。
2)半年报:每半年1次。
3)年报:每年1次。
4)专报:不定时,重大、负面和敏感舆情即有即报。
(五)期限(工期):365历天
(六)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七)参加磋商的相关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磋商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和文件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者2018年度)复印件;
4、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地点及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11号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9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11号
联 系 人:刘一颖
电 话:027-82280570
传 真:027-82280570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3902
八、信息发布媒体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ajj.wuhan.gov.cn/)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