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07 10:00  【 下载 】  字号:[ ]

因工作需要,武汉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主要工作职责

(一)为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信息;

(二)对市应急管理局起草或者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

(三)协助草拟、审核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四)为市应急管理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论证、法律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就涉及市应急管理局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的处理提供咨询意见;

(六)对涉及市应急管理局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签署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处理与有关新闻媒体间的重大涉法事务;

(九)根据需要对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十)办理市应急管理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聘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二)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具有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且未受过行业处分;

(三)熟悉行政法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行政诉讼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四)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保证履行职责。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市应急管理局在局官方网站发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通告,有意者于2021年5月14日17:30前将《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原件,一式一份)、有关资料或者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送至或邮寄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教处。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11号609室。

联系人:蔡宏成。联系电话:82925193。

(二)评选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等因素,确立初选人员名单,提交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三)公示

市应急管理局在局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四)聘任

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市应急管理局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附: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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