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7:31  【 下载 】  字号:[ ]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及编写说明》之规定,由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紧贴群众需求,探索拓展公开途径,注重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66篇(条),其中,动态信息72篇,通知公告61篇,政策解读、人事信息、计划要点等信息20篇。

1.机关基本信息。在局门户网站“部门概况”栏目中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相关信息,在“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公开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2.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3.社会保障及促进就业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安全生产评估、安全生产培训和特种作业考试收费等相关信息3条。

4.预警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预警信息2条,事故信息1条;在“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地震灾难信息1条。

5.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安全生产监管各类信息200条,发布防灾减灾各类信息12条,发布应急救援信息28条。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3件。在受理公开申请工作中,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事项及时认真提出办理意见,按规定审批,依法对申请人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个核心,自始至终把推进政府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各职能处室配合,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负责网上信息公开技术支持和保障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使政府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等方面都得到充分保障。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严格运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

(四)平台建设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完善了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开展交流互通,增强服务性。利用“互动交流”栏目及时与群众交流地震信息、特种作业证办理、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等关注度较高事宜。通过“应急科普”栏目向群众宣传安全用电、爆炸性粉尘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等各类安全知识。二是优化栏目设置,增强便捷性。今年8月,我局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突出“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网上办事”“应急科普”栏目的功能,设置栏目快捷按钮,网站地图,对主要栏目进行导航,方便查询。三是拓展公示渠道,增强实用性。运用“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武汉应急管理”微博等新媒体拓展政府公开的渠道,便于公众知晓,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期间,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合法规范、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完整统一”的工作要求,我局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计993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866条,通过“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75条,“武汉应急管理”微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5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13

66

2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2

442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3

10

55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1

 54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6

273.76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就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在“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供《武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政府公开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丰富政府公开工作的手段、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对政府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服务;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群众的作用。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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