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4)验收公示工作的函》要求,我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尾矿库渗滤液污染严重问题(省序号44)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尾矿库渗滤液污染严重。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完善尾矿库及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排除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污染事件发生。
(二)整改措施。2025年12月底前,对全市尾矿库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三、整改目标和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现有尾矿库两座位于江夏区,为武钢资源集团乌龙泉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大洪山尾矿库及扩容库,分别于2017年、2023年停用,当前正在推进销库工作。渗滤液污染管控方面,我市明确专人负责尾矿库安全监测,建设尾矿库排洪隧道等防治设施,加大尾矿库日常巡查和维护力度,定期开展巡查监管,未发现渗滤液污染;消除安全隐患方面,已同步监督销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防范次生安全事故。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协同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由市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消库和生态保护等工作。建立区政府、区级监管部门、街道、街道监管单位和尾矿库企业负责人五人包保责任制,落实尾矿库库长制,督导企业制定并落实长效防控措施,保障销库期间安全稳定。同时,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尾矿库企业信息互通;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制度,凝聚监管合力,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深化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聚焦尾矿库渗滤液污染风险,全面开展隐患风险排查摸底,采取“机巡+人巡”方式,借助无人机开展日常自动化巡查监测,同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采集土壤与水样信息,强化渗滤液监测及数据核验。升级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省应急管理厅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25年以来,开展12次联合安全检查,发现34个问题隐患,建立整治清单台账“一策一案”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排查隐患已整改到位;开展7次环保检查,未发现渗滤液污染问题。
三是完善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准备。完善溃坝、排洪设施损毁等专项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不同情况下的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同时,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企业发送预警并督促落实应急准备;强化与下游居民的沟通联动机制,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快速转移群众。此外,备齐备足石料、编织袋、应急照明等应急物资,并与中国安能武汉分公司、江夏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签订救援协议,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专业应急救援能力。
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28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