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3月,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范围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废弃厂房、农村闲置民房、隐蔽院落、地下空间等场所,非法生产、加工、组装烟花爆竹产品;非法制造、储存、使用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物品。
(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民房、仓库、地下室、商铺、出租屋、车库、废弃厂房、闲置院落等场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或为他人非法储存提供场地或保管服务。
(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通过实体门店、流动摊点、小卖部、婚庆店、殡葬服务点、集贸市场等线下渠道,或利用微信朋友圈、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线上渠道,非法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四)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使用普通货车、面包车等无资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无从业资格证人员违规驾驶车辆运输烟花爆竹;超载运输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烟花爆竹。
(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需提供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违法事实、涉事对象等完整要素,鼓励附上照片、视频、音频、票据、交易记录等佐证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匿名举报、线索模糊、要素不全、泛泛举报及恶意虚假举报的,不予受理;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一)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27-82896506或12350。
(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28。
(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特此公告。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