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应急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为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4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情况如下:
案例一:刘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2025年11月24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在黄陂区某地一处私房内查获一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扣烟花爆竹1054件。经调查,刘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利用一处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私房作为“烟花爆竹储存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刘某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市应急管理局已将该案有关材料和证据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案例二:武汉某法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5年8月6日,市应急管理局对武汉某法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台天然气燃烧装置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查实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罚款1万元;查实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5万元。
案例三:武汉某建材有限公司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案
2025年10月17日,江夏区应急管理局对武汉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有限空间(化粪池)进行辨识。江夏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查实该公司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0.5万元。
案例四:武汉某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案
2025年7月29日,武汉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线索,对武汉某气体有限公司一厂房开展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将16瓶175L杜瓦罐液氩、24瓶40L钢瓶氩气、2瓶40L氮气钢瓶存放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专用仓库的厂房内。武汉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查实该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罚款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