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局级二级单位)

发布时间:2025-12-01 14:43  【 下载 】  字号:[ ]

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依法承担市本级和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洪山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行使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二)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长江新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按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四)承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等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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