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努力打造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在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担当主力军作出应急管理新贡献。
一、聚焦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一)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省市部署,整合市减灾委员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完善“防”“救”责任链条。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调整设立“市应急物资保障中心”“市地震监测中心”和“市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与信息中心(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二)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发〔2024〕2号),推进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调整设立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市级和中心城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能。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配备,完善人才储备。
二、聚焦治本攻坚,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制修订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重点工作清单,压实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理清重点领域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运用通报约谈、培训考核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突出重点项目,优化考核指标,加强日常履职动态评估管理。
(四)实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10大行动28项具体任务,从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落实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指导燃气、道路交通、水上安全、消防、危化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
(五)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挂牌成立市风险隐患管理中心,实现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实时监测、动态监管。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动态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制度,市级挂牌督办隐患单位(场所)28家。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审核销号机制,健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重大事故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以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清零。运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开展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析研判。
(六)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严格危化品企业安全准入,对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现场复核。持续开展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推动武汉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实施油气储存、液化烃罐区等高危细分领域专家指导帮扶。推动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督促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溯源整改,督促重点企业分类施治。打造2-3家安全标杆企业,示范提升全市危化品化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完成160家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对24家高温熔融金属企业、14家铝镁粉尘企业进行指导帮扶。以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金属冶炼为重点,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三同时”制度。紧盯工贸行业电气焊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登高、临时用电、筒仓清库等高危作业,制定并推行工贸企业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禁令”。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企业至少每月1次)。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重点企业开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练。
(八)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编制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执法计划,执行28家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制度。制定《武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依法采取停产整顿、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
(九)严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提升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质效,发挥统计数据决策支撑作用。对事故多发区和行业部门,运用警示约谈、现场督导等手段,推动事故防范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罚”,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工作要求。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严查事故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三、聚焦预防为先,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十)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深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开展风险普查市区级评估与区划成果完善。针对天气变化、季节转换、重大活动等时段,健全常态化风险研判机制,落实极端天气预警响应触发和直达基层的临灾预警“叫应” 机制。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分级培训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研判,编制月度及重点时段灾害风险趋势研判报告。健全完善风险隐患发现、识别、报送机制,推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运行使用。
(十一)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制定防汛装备物资和队伍备勤“两个标准”,细化防汛抢险“一图一册”和“一点一策”(防汛抢险队伍部署图、防汛抢险指挥手册、历史险段“一点一策”应急抢险处置方案)。制定武汉市超标准降雨群众转移安置“一图一案一册”(群众转移安置区划图、街道<乡镇>转移安置方案、社区<村>转移安置操作手册),严格落实暴雨洪涝避险转移“八个必转”和极值暴雨“五停”应急机制。
(十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压实以行政首长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优化森防指成员单位包片帮扶和督查检查机制。推动市、区两级与毗邻市县签订合作协议,构建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指、联战、联保“四联”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完善全市防灭火资源“一张图”,将基层单位森林防灭火资源纳入全市森林防灭火平台管理。
(十三)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建成使用地震趋势快速研判系统,实现震情趋势报告和辅助意见自动产出。推进新农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勘选至少9个备选流动观测台址,做好新洲测震台并入国家台网工作。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明确避难场所标识、数量等标准。开展新洲区7度设防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检查。加强大洪山尾矿库的日常管理,推进乌龙泉尾矿库销库工作。
(十四)加强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办好湖北省综合减灾示范街道创建现场会。新创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街道、15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争创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街道。对已命名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回头看”,推动基层群防群治、宣传教育、应急处突等能力提档升级。
(十五)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开展救灾物资保障政企合作,强化产能储备、协议储备、社会化配送等储备保障。制定《武汉市自然灾害情况核查工作指南》,健全灾情信息核查和报送机制。落实救灾救助工作机制,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救助、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工作。加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丰富储备品种和数量。加强与民政、财政等部门的联动,做好灾害救助衔接。
四、聚焦应急体系,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十六)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配套开展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本地化改造。在街道铺设视频会议终端,形成省、市、区、街四级应急指挥调度格局。举办全市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专题培训班,提高指挥调度专业能力。升级建设市级融合通信节点,向本级应急管理应用全面开放融合通信能力。建立非常态下多部门联合值守、联合调度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报送时效,落实“重大灾害事故紧急信息1小时内报送要求”,建立紧急联络人制度。
(十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启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区级森林防灭火、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完成至少4件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指导,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规范应急预案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探索应急预案数字化应用。
(十八)强化应急力量体系。落实《武汉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督促13个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日常训练管理。重点推进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等领域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大、中型且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国家自然灾害工程救援武汉基地、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武汉基地等国家队作用,健全协同救援、值班备勤等应急机制。加快航空救援点布局,推动形成水陆空三栖救援格局。
(十九)提升救援实战能力。围绕“一切为了打赢”,在防汛抢险、森林灭火、地震救援、危化品泄漏等领域分级开展技能培训、实战演练和比武竞赛,抓好水上救援比武考核,加快形成抢险救援核心战斗力。实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提升工程,为市级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机动队配备通信装备,为市级防汛抢险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装备。
五、聚焦补短强弱,全面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二十)推进法治保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宣贯实施。落实《武汉市安全生产行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处罚不到位”等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开展“江城应急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十一)推进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智慧应急”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应急管理数据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精准监管。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有序推进全市一二三四级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化工园区、加油站在线监测视频和数据接入,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工贸企业监测预警数据接入。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数字化清单,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闭环管理。
(二十二)推进基层应急。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意见。聚焦最小应急单位最大平安守护目标,狠抓社区应急服务站经费保障、专职人员配备、奖励激励等保障措施落实,切实发挥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创建“无生产安全事故街道(乡镇)”,树立基层安全治理典型。
(二十三)推进文化培育。深化安全宣传“五进”,举办好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应急纸飞机特色品牌宣传活动。聚焦治本攻坚、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主线工作,加强重点主题宣传。围绕有限空间、未成年人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等群众防范意识薄弱点,创作一批优质科普作品。坚持发布权威信息和舆情监测应对并举,加强网络热点舆情引导处置。推进安责险强制实施,推动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全覆盖。
(二十四)推进培训教育。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强制性行业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查自改和全覆盖资质复核。综合运用强制标准约束、监管执法倒逼等手段,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年内完成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通用作业类别采用实物设备开展实际操作考试。
六、突出铸魂强能,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
(二十五)突出政治引领。以市委巡察为契机,高标准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服务先行区建设的高度看问题、谋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贯彻“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主题教育成果巩固转化,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统筹抓好意识形态、保密、平安建设、老干部、乡村振兴、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十六)锤炼过硬本领。用好应急管理大讲堂、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班等平台,分级分层开展各条线业务培训、练兵比武。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持续实施轮岗交流,多途径充实专业人才。坚持在一线锻炼干部,在急事难事中培养干部,推动干部锻造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宽肩膀、铁腰板。
(二十七)坚持正风肃纪。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深化“一下三民”实践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守住廉洁、保密、安全等红线。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纠治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一事联办”“一网通办”等要求,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