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53号)和《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将开展2023年第六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
序号 | 拟检查企业名称 | 辖 区 | 参检 部门 | 检查 点位 |
1 |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经开区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工贸 |
2 | 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硚口区 | 工贸 | |
3 |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江汉区 | 工贸 | |
4 | 武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江岸区 | 工贸 |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的情况;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