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的通告
按照《武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定,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将开展2023年第七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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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参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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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天鸣集团有限公司 |
汉阳区 |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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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福达食用油调料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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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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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徐东路加油站 |
洪山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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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建安街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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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武汉新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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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武汉武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湖门加油站 |
武昌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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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北壳牌能源有限公司武汉涂家岭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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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湖北省武昌警服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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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武汉如益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仁寿路加油站 |
硚口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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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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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闻集团武汉印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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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武汉征原电气有限公司 |
江岸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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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汉市巽皇食品有限公司 |
风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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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龚家岭加油站 |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六)建立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检查组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