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武应急文〔2025〕23号)等规定和部署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将联合相关区局于202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执法对象和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辖区 |
1 | 武汉安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武昌区 |
2 | 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 洪山区 |
3 | 湖北省思特职业培训学校 | 青山区 |
4 | 湖北奋威安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东西湖区 |
5 | 武汉博创职业培训学校(江夏实训基地) | 江夏区 |
6 | 武汉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黄陂区 |
7 | 武汉东扬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新洲区 |
8 | 武汉民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长江新区 |
二、检查时间
202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建立“一期一档”培训档案;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师,并确保实操教学教师持有相应操作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是否依照培训大纲落实理论和实操培训内容;
(四)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五)是否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化工、非煤矿山、工贸领域以及安全生产考试培训机构开展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检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不得妨碍机构正常的经营和教学活动,不得泄露机构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机构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市应急管理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