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5月20日至22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处工作人员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武应急文〔2025〕23号)有关要求,先后对武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集团公司所属5家公司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宏基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未制定2025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未开展2025年安全教育培训;
2.公司主要负责人、2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道路运输安全考核证,与工贸行业应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不相符;
3.公司未依据配送安全协议书要求对配送单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未落实。
(二)武汉城市智能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1.公司2023年11月签发的《有限空间管理办法》未按照应急管理部13号令更新内容;
2.公司未编制有限空间现场处置方案;
3.公司内部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不完善,未明确奖励审批流程。
(三)武汉地铁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1.2023年签发的公司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未按照集团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制定细化举措,未实施具体奖励;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按照公司制定的计划推进。
(四)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1.未见公司2025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
2.未见公司部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3.公司2025年2月安全检查表,仅有检查人员签字,未见发现隐患;
4.4台叉车(特种设备)年检合格标签未随车张贴;
5.未依据公交集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制定物资公司奖励制度。
(五)武汉炎黄图书传媒有限公司
1.公司部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2.公司未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
3.公司安全生产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未制定细则,未实施具体奖励。
二、检查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督促其限期整改。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