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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第四季度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0:50  【 下载 】  字号:[ ]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53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武应急文〔2025〕23号)等规定,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定于2025年10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 

序号 拟检查企业名称 辖区 检查部门 行业领域
1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汉阳区 协调处 工贸
2 武汉农业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蔡甸区 工贸
3 武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林语未来村项目分公司)
江夏区 工贸
4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经发粮食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洲区 工贸
5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四方交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经
开区
工贸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至10月24日(星期五)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是否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25年重点工作量化提升任务的通知》(武安办〔2025〕8号)中涉及工贸领域任务;

(二)企业是否按要求设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企业是否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学习宣传贯彻;

(四)企业是否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及作业;

(五)是否按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开展安全作业;

(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企业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八)企业是否开展重点人员专项教育培训,是否落实一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权限,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监察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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