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决定注销中石化绿能航城(武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航城大道综合能源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告。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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